RSS
热门关键字:  画论  陇东中学    61217658  南通大学
当前位置 :| 主页>云南>

师宗县丹凤二中119班班级管理制度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4 Tag:

没有管理就没有效益,科学系统的管理是学生取得良好学习成绩的保证。为规范119班学生行为,强化学生的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使全体学生能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师宗县丹凤二中学生管理条例》,把我班学生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四有新人,中学生的管理是一个艰巨、复杂的探索过程,现按学校要求,结合我班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部分:班委会组成及班委职责

班委会成员经班会无记名投票选举产生,每学年选举一次,无特殊原因一学年内不作变动。

一、班委会成员

班长:朱飞

副班长: 张琪艳

体育委员:马纯高

学习委员:李云龙

生活委员: 马艳丽

团支部书记:付丽红

二、班委职责:

1、班长、副班长职责:

配合班主任搞好本班班务工作,记录学生、教师的出勤情况,管理好本班学生自习时间的纪律、班上财产,班费收支核算。发现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学生动态,作好本班的班会记录,服从学校工作安排。

2、体育委员职责:

做好本班“两操、一课”的整队、带队及出勤记录工作。负责学校组织的运动会、学校集体活动的组织工作,配合班长搞好本班纪律。

3、学习委员职责:

配合班主任及任课教师作好学生的学习指导和学习动态工作,负责收交各课作业。作好学习的带头表率作用。

4、生活委员职责:

安排本班学生搞好我班所属的卫生区域、作好检查汇报工作。出现问题及时向班主任汇报。配合班主任组织好学生参加学校的各种文艺活动。

5、团支部书记职责:

按照学校团委要求搞好本班新团员的发展工作,新、老团员的思想及本班团会、班会召开组织工作,完成学校团委安排的各种工作任务。并及时向班主任汇报。

第二部分:学生管理条例

凡本班学生,必须认真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师宗县丹凤二中学生管理条例》,并严格执行本条例。

第一条:每个同学都必须养成爱国、爱家、爱校、爱班的良好情操。学校有事全班同学都必须挺身而出,否则一律交学校处理。

第二条:在校内打架者,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三条:在校内偷窃他人财物者,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四条:破坏公私财物者,罚扫本班清洁区3天,情节严重的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五条:无意损坏本班学生财物者,照价赔偿并向物主道歉。

第六条:对教职工应有礼貌,遇到教职工应主动问候,并让行,不准与教职争道,对教职工有意见应向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提出,服从教职工管理,不准漫骂、顶撞教职工,违者,视其情节给予严重处理,并按大扫除标准打扫教室1周。

第七条:在校内外吸烟者给予口头警告及其以上处分,并罚扫本班清洁区2天屡次者加重处罚。

第八条:在校内外喝酒者,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九条:在校内随地大小便或以恶劣手段污染环境者,罚扫本班清洁区2天。

第十条:在校内乱叫,吸口哨,扰乱秩序者,罚扫本班清洁区2天屡次者加重处罚。

第十一条:翻越学校围墙,罚扫本班清洁区3天,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十二条:学生不出面,而暗使他人到校外围攻、殴打师生者,报学校处理。

第十三条;犯有过错或无故私自离校离家出走者,通知家长,并和家长协商写下协议,并报学校处理,

第十四条:无故矿课1节者扫教室2天,每学期无故矿课累计达10节以上者,通知家长。病、事假累计达30节以上或病假累计达50节以上者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十五条:在校学习期间,男生必须理平头(头上有大型伤疤或生理缺陷者除外);否则视为校外人员。不准养长指甲、佩带首饰.

第十六条:多次违反班、校规,经班主任多次教育或个人写有保证书而不改者,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十七条:在教室内玩牌、象棋、球类运动的以及影响学习的娱乐,除没收玩具和批评教育外,罚扫本班清洁区3天,情节严重的通知家长,并报学校处理。

第十八条:必须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晚上11点以后,不准任何学生以任何借口在任何地方看书或做与休息无关的事,违者,清扫本班教室一次。

第十九条:在本人床上或身上发现打火机者,一律以吸烟论处。

第二十条:本班学生不得随便出入其他班级的教室和宿舍,否则后果自负,并罚扫教室2天。

第二十一条:本班学生有事或生病必须向班主任请假,特殊情况可向科任教师请假,不请假私自外出者一律以翻越学校围墙论处。请假超过1天的必须由家长请假,否则超过的一律以旷课处理。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未尽事项或与学校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师宗县丹凤二中学生管理条例》处理。

第三部分:学生奖励条例

第一条:每学期期末考试学业成绩居同级第123名的分别给予奖金100元、80元、60元;居同级第4~5名的奖50元;居同级第6~16名的奖30元,获同级二等奖的奖20元;获同级三等奖的奖10元;获本班前20名的给予鼓励奖(奖价值5元以上的笔记本一本),但获校级奖励的不已重复奖励。

第二条:每学期期末考试单科成绩居同级第1名的给予鼓励奖。

第三条:每学期期末被评为学校“三好生”、“优干”、“优秀团员”给予奖励,奖价值8元以上的笔记本一本。获县级表彰的除按上述奖励外再给予10元奖励。

第四条:参加各种竞赛获国家、省、市、县名次者分别给予50元、30元、20元、10元奖励。

第五条:本班所产生的奖励资金一律从半费中支付。

以上三部分条例经119班班委会于2004年10月25 日讨论通过,并实施。

师宗县丹凤镇第二中学

119班班委会

2006年10月25日



如果你想投稿或者有其他建议,请发到邮箱qiaolaoer#gmail.com(将#替换为@即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