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仅10天就被劝退
8月30日,董新去新学校才10天,父亲董清远突然接到电话。董新的班主任告知,董新在入学体检中被查出“得了乙肝”,请他们办理退学手续。董清远说:“我们向班主任、学生工作处的老师求情,说医生已经确认了这个病不会传染,但他们就是不肯。”与他们同样来自陆良县的沈菲菲被确诊为“小三阳”,“班主任不给我发课本。”沈菲菲只好哭着离开了学校。
校方称是执行政策要求
26日下午,云南工业技校副校长吕勇在办公室接受采访时表示:“我们是严格执行国家政策要求。”吕勇所称的“国家政策要求”,指的是1984年《劳动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的通知》[劳人培(1984)7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确认为慢性肝炎、先天性黄疸患者,不能录取。”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高校录取新生时,对于乙肝病原携带者只做录取专业方面的限制而不得一律拒绝入学;今年5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也专门下发文件,明确规定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对此,云南工业技校学生工作处负责人陈延林说,技工学校并不归教育部门管。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的《意见》,“没有发到我们这里来。它保障的是就业权利,不是我们技校的体检标准。”
当地卫生部门:我们没有干预的权力
曲靖市卫生局环保科一位工作人员说,9月20日去云南工业技校了解情况时发现,部分学生体检结果只是表面抗原阳性,肝功能正常,没有传染性。这位工作人员说,卫生部门当时明确告知学校仅凭乙肝表面抗原阳性不能拒收学生。但当时学生已经全部退学了,“我们也没有干预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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