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东明县在倾力发展县域经济,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同时,积极深入做好农村低保、城市低保、医疗救助、五保供养等社会保障工作,让弱势群体充分享受到了社会发展成果,营造了“和谐社会”的良好氛围。
“最低保障”保住了贫困群体的饭碗。为尽快让贫困家庭尽快走出困境,东明县采取政府“救”与社会“助”相结合,积极开展农村低保和城市低保“双保”工作,构筑了有力的社会救助体系。为做好农村低保工作,该县今年初对全县农村特困户进行了深入详细的调查摸底,并建立了详实的农村低保档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困难群众,6月底已按人均每月30元保障标准,全部发放到户。另一方面,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东明县专门建立了县级低保预算钢性约束机制,确保低保资金的及时拨付。实行分类施保,适当提高了三无人员、孤老、重病重残家庭的救助标准。实行动态管理,做到应保尽保,该出则出。截至目前,该县共纳入城市低保对象5200人,发放低保金155万元,人均每月补助50元。
“五保供养”让孤寡老人有了依靠。为让全县的孤寡老人“老有所依、老有所养、老有所乐”,东明县对全县4046名五保对象采取集中供养、分散供养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救助,其中13处敬老院集中供养1120人,对敬老院院民,由县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的供养标准供养。此外,农村分散供养2926人,对农村分散供养的五保对象,采取了自耕自养(代耕代养)与政府救助相结合的办法,在落实自耕自养或代耕代养的前提下,每人每月补助30元,使他们的吃、穿、住、医问题得到了妥善解决。
“医疗救助”为千家万户雪中送碳。为尽快解决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东明县建立了以大病统筹为主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机制,让尽可能多的群众享受党的优惠政策带来的好处。截至目前,全县新农合参合农民已达62.4万人,参合率达到97.7%,基本上实现了农村人口全覆盖的目标。全县共累计报销医药费3733余万元,受益群众89万人次,报销万元以上的有100多人。东明县广泛开展大病医疗救助,积极向重病患者伸出援助之手。该县在去年争取上级补助医疗救助资金41万元的基础上,今年县财政列支大病医疗救助资金23万元。截至目前,共发放医疗救助金26.5万元,救助城乡特困大病患者218人。(张飞 李红民 訾本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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