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去荷花园路年票缴费点去缴年费,排了两次队,第一次是“先制票”,即登记信息,第二次“后交费”,即交840元年票费用外加3元服务费。这里就不明白了,年票的缴纳是长沙市人民政府为解决长沙环线路桥通行而制定的一项措施,本身无可非议。但是这个3元的服务费就不知道如何而来了,记得以前是叫过塑费,当时是最通俗的叫法,发票盖章也是什么服务公司。今天的3元发票上盖章的是“长沙市路桥征费维护管理处”发票专用章,税号:430104444913337,这样就让我有些纳闷了。看着收费处墙上贴的“物价收费登记证”的复印件,当然我们目前无法看到原件,只能望墙兴叹。再看看手中的发票,算了一个小账:按前面所提供的数字,2007年8月机动车保有量为501448,一年服务费收入就是150多万。年费从2000年10月1日起执行,算算看也有8年多时间了,那么我们老百姓为这个服务费投入了1000多万元,这个钱用在何处了?我想,这些人员工资、设备开支也不应该从这个钱里面出吧,因为他是管理处,应该是由国家投入。那这个钱做工资开销,我也想不明白,刚才这个窗口里面有6个人,长沙市内有十来个这种窗口吧,如果按这种模式收费,他应该是长沙最攒钱的单位了。再看看外面做一个过塑的地方,做一个普通的相片的过塑,就如这个“通行费年票缴讫证”大小的塑料,一般也就是五角钱,别人也是赢利的,可是在我们的政府服务窗口却收到了3元,6倍,可是我们的服务有没有享受过超过在相馆的6倍超值服务呢。
通过这个现象我在想,这里面是不是有制度的缺失呢;
一是:物价部门有没有认真在覆行物价核定的权利呢;市场上就收五毛钱在这里却是三元,加上这几年物价上涨,我想管理处还在想是不是要提高这个服务收费标准了;
二是:税费部门是不是也进行过严格的税务检查,高收入的单位,实际上是一个低成本的支出,这个中间的税收有无流失,或者不是以单位的形式,而是以政府的职能部门来收,那我就想请纪检部门来进行监察了。
三是:作为管理处的主管单位交通局,这笔钱的开支是否进行了公示,是不是成了领导者的小金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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