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07年至2008年度最低工资标准通知
根据我市2006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支出水平、就业状况与就业人口平均工资增长水平及居民消费品价格水平预测,经研究决定,2007年至2008年度我市城区及长沙经济技
术开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为635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8元:四县(市)月最低工资标准
为530元,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6.4元.
此标准的执行时间为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
省厅昨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发布今年湖南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
6月28日,我厅在社保大楼新闻发布厅举行2007年湖南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新闻发布会。副厅长蔡畅元发布新闻,副巡视员陈吉权主持。省会主流媒体新闻记者20多人参加了采访。
据悉,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审核,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2007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35元/月、530元/月、500元/月、480元/月、460元/月、440元/月;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6.8元/小时、6.4元/小时、6元/小时、5.6元/小时、5.2元/小时、4.5元/小时。2007年全省工资指导线确定为: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7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以工资增长率20%为工资增长上线,作为控制工资增长的预警线;以工资增长率3%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个人及其家庭成员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法律制度。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今年月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我们主要综合考虑了以下因素:全省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最低月生活费支出为288元/月,城镇就业人口平均赡养系数为2.03。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1336元/月,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的比例为16%,其中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比例8%,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比例2%,失业保险个人缴费比例1%,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比例5%。我们还参照了周边省份的水平,充分征求了统计部门和总工会、企业家协会等单位和市、州的意见。今年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仍然为6个档次,最高档次为635元,比去年的最高档次600元增加了35元,最低档次为440元,比去年的400元增加了40元。为充分保护非全日制就业人员的权益,在确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时,我们在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了非全日制就业人员在劳动强度、工作稳定性、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就业人员之间的差异等因素,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也定为6个档次,最高档次为6.8元,最低档次为4.5元。
我省自1995年建立最低工资保障制度以来,对促进我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各地、各用人单位在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时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要正确理解最低工资的含义。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及其家人的基本生活,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后的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是法定最低线。企业在确定职工工资水平时,应根据劳动者的实际劳动量支付工资,不能将最低工资标准当成工资支付标准。二是不能把住房补贴、伙食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等都包括在最低工资内。三是要合理确定劳动定额和劳动标准,不得以延长劳动时间、增加劳动强度、降低计件单价等形式变相违反最低工资规定。
工资指导线是国家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重要制度。政府每年考虑上年度宏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职工工资增长情况,根据当年宏观经济主要调控目标,在对全省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的基础上,提出全省企业工资指导线。其目的在于引导企业根据生产经营发展、经济效益状况,建立职工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并作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重要依据。工资指导线制度的实施,使我省工资宏观管理基本实现了由工资总量调控向工资水平调控的转变。
工资指导线具有以下特点:一是调整范围广。工资指导线适用于全省境内各类企业和按照企业经营方式进行经营活动的各类机构和团体。根据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我省工资指导线原则上同样适用于中央在湘企业。二是工资指导线是指导性的意见。政府通过定期发布工资指导线,引导企业按照国家工资分配宏观调控政策,合理确定员工工资水平,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逐步提高职工工资。三是工资指导线是由基准线、上线、下线三条工资增长线构成的区间,企业可根据自身的经济效益等实际情况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和分配形式,实现了企业分配自主权。
全省各类企业都要在工资指导线规定的区间内,根据企业经济效益、生产经营状况,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年人均工资增长幅度按上年度主要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和企业职工上年实发工资水平合理确定。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和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非国有企业应根据工资指导线和当地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通过劳资双方集体协商确定职工工资增长幅度。对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比较稳定,企业职工工资水平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大体相当的企业,原则上不应低于基准线增长工资。
今天,我厅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2007年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增长指导线,就是要使全社会都来关注和重视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湖南省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意见》,提高广大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工资指导线的认识,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和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类用人单位自觉遵守最低工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2007年工资指导线,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全省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将精心组织,保证我省最低工资标准和工资指导线的顺利实施,也希望各新闻单位对我省的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继续给予支持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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