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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因长沙市公安局武力占用该房屋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3 Tag:
长沙市公安局是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案情简介:
原告叶小斐家1995年5月以支付152万余元的对价在开发商——湖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购买了长沙市英才园1片12栋别墅。同年6月初开发商将房屋交付。在当时合同项下的房子曾登记在其儿媳李某名下。后因家庭矛盾,变更合同项下的别墅为叶小斐名下。别墅交付后,叶家装修入住一年有余,因开发商原因没有及时给叶办理房产证。
97年5月又因长沙市公安局武力占用该房屋,致使开发商不给叶小斐办理房屋产权证。公安局武力占有房屋是源于1994年4月杨征(叶小斐的儿子)的一桩报案。
1993年元月至1993年5月杨征和兰州的周帆做石油化工产品生意过程中,被周帆骗去了货款238万。94年4月,长沙市公安局受理杨征报案,于94年的4月14日立案侦查。周帆在94年4月15日被刑事拘留,在拘留期间,周帆交待了所有的诈骗事实。周帆之姐周云香为减轻其弟的罪行,主动向长沙市公安局退回赃款195万元。长沙市公安局按当时的法律的规定将195万的赃款退还给杨征所承包的公司。此案从开始到结束始终是个刑事案件,但此案在1995年7月因长沙市政法委原书记余某、颜某的干预,将一个典型的刑事案件当做一个行政诉讼案件立案。于是,长沙市公安局遵循上述领导的意志,在没有法院判决书认定的情况下,欲将所追回来的赃款退给周帆之姐。在此思想的指导下,于97年的元月十一日强迫杨征退还所追回的货款,并强迫他抄下长沙市公安局事先拟好的保证书。
原告叶小斐儿子杨征不服,长沙市公安局于1997年5月21日就派遣二十多个公安干警,手持冲峰枪,强占叶小斐别墅。1997年5月29日,长沙市公安局又邀请长沙市中院和房地产开发商——湖南高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召开了三方会议,该会议议题就是确定叶小斐所买的别墅归市公安局所有。该会议三方盖章签字后,长沙市公安局于1997年6月,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就糊里糊涂将退来的赃款返还。以后长沙市公安局以自己损失195万为由,强占原告别墅近十年。
因为长沙市公安局强占别墅,原告叶小斐从1997年7月开始,经历了长达9年的行政诉讼。
2006年5月,原告叶小斐发现该别墅产权仍在开发商名下,于2006年5月30日向开发商提起办理房产证的民事诉讼。法院立案后,长沙市公安局以有独立请求的第三人申请参与诉讼。但在10月18日和11月10日两次开庭中,长沙市公安局均没有提供有独立请求权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在法庭上始终强调前面所说的二个会议纪要就是依据。
在上述情况下,长沙市公安局占领我的别墅是否可以以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与诉讼,原告叶小斐欢迎大家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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