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 ◎1949年4月23日南京市解放,定格为直辖市,下设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 九、十、十一、十二区。 1952年 ◎南京市划归江苏省。(中央
人民政府1952年11月15日批准) 1953年 ◎中央直辖的南京市划归由江苏省管辖。(政务院1953年12月17日批准) ◎撤销南京市第十二区,设立大厂镇。(1953年补) 1955年 ◎南京市第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区分别更名为玄武、白下、 秦淮、建邺、鼓楼、下关、浦口、燕子矶、栖霞、雨花台、中山陵园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 会1955年11月15日报告备案) 1958年 ◎撤销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区、中山陵园区、雨花台区,设立郊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 1958年报告备案) ◎撤销南京市大厂镇,并入浦口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1958年报告备案) ◎扬州专区的六合、江浦两县和镇江专区的江宁县划归南京市(江苏省
人民委员会1958年 7月6日报告备案) 1960年 ◎撤销南京市郊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1960年日报告备案) 1962年 ◎南京市的六合、江浦两县划归扬州专区;江宁县划归镇江专区(国务院1962年9月25日批 准) 1963年 ◎设立南京市陵园、雨花台、燕子矶、江东4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1963年报告备案) 1965年 ◎撤销南京市陵园区、燕子矶区、江东区,设立栖霞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1965年报告备 案) 1967年 ◎南京市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6区分别更名为要武、朝阳、遵义、红卫、 延安、东方红6区(南京市
人民委员会1967年3月报告备案) 1970年 ◎设立南京市
钟山特区(县级)(江苏省革命委员会1970年1月批准) 1971年 ◎撤销六合地区,所属的盱眙、金湖两县划归淮阴地区;六合、仪征两县划归扬州地区; 江浦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1年2月22日批准) ◎镇江地区的江宁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1年2月22日批准) 1973年 ◎南京市要武、朝阳、遵义、红卫、延安、东方红6区分别更名为玄武、白下、秦淮、建邺 、鼓楼、下关6区(南京市革命委员会1973年报告备案) 1975年 ◎撤销南京市
钟山特区(南京市革命委员会1975年4月报告备案) ◎扬州地区的六合县划归南京市(国务院1975年11月8日批准) 1979年 ◎安徽省来安县文山公社的王渡生、联合生、高涵3个生产队划归江苏省南京市(国务院1 979年4月20日批准) 1980年 ◎设立南京市大厂区(江苏省
人民政府1980年4月26日批准) 1983年 ◎撤销镇江地区,所属的高淳,溧水两县划归南京市 2000年 ◎撤销江宁县,设立南京市江宁区(国务院2000年12月21日批准)。 2002年 ◎撤销南京市浦口区和江浦县,设立新的南京市浦口区。
区人民政府驻珠江镇。 ◎撤销南京市大厂区和六合县,设立南京市六合区。
区人民政府驻雄州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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