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6日,当地工商部门和一群临时“公安”以打击传销为由,在大街上,见人就抓,还对外地人住房进行搜查,说搜查其实更像明目张胆的抢劫,房间内所有手机,现金,银行卡,身份证,全部“没收”,收据也不开,更有甚者将搜到的现金往自己的口袋里装。
其中就有个穿迷彩服的“公安”想私吞搜到的现金,被当事人说了一下,竟遭到三四个“公安”的拳脚及橡胶棒的殴打,在送往工商局的路途中,那个没捞到油水的“公安”竟用橡胶棒一路殴打,甚至到了工商局,当着办公人员的面,再次用橡胶棒殴打,也真难为那位老兄了,钱没捞到肯定是又是气又累。
还有,工商部门的执法人员在路上抓到一位外地女士,然后把这位女士的手饰,手机全部没收,几个人轮流用巴掌扇脸,让其承认自己就是搞传销的,并将其关到第二天下午才放人,还要求拿2000元赎金,否则东西不退还,难道以上种种都是所谓“执法人员”的权力吗?
没收钱财为了补贴收入这能理解,但没收身份证还有驾驶证又不能换钱,不知工商部门有何用途,难道这是法律给他们的“特权”吗? 据从工商所出来的人反映,抓住不要辨论,否则就要挨打,然后净身,知道住处再“抄家”,出来还要写2000元的欠条,必须签字画押,不分清红皂白,三天后必须离开六盘水,我不明白是不是国务院要求,把钱财包括身份证全部没收才能回去,试问没钱没身份证怎么回?
打击传销无可厚非,大家都支持,但竟被一些执法人员利用国家和人民给的权力进行抢劫,难道这就是社会主义文明下的产物?这就是国家领导人提倡要构建的和谐社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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