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SS
热门关键字:  画论  陇东中学    61217658  南通大学
当前位置 :| 主页>贵州>

叶传龙:处分撒谎副市长何必秘而不宣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4 Tag:
2008年01月17日 齐鲁晚报
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报道,曾向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撒谎的贵州省六盘水市市长叶大川,日前受到行政处分。15日,国家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局长陆新元首次披露:“对于六盘水案件,监察部门已经作出处理,对该市副市长进行了处分,但不是很重。”

  据报道,2006年9月下旬,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到六盘水市,在汇报会上,六盘水市市长叶大川公开否认该市存在煤化工企业污染,否认饮水安全存在隐患。但是,经调查,督察组发现煤化工是六盘水市重点发展产业,有焦化行业32项,这些企业的污染防治工作存在严重问题。督察组当即提出了严厉批评。

  从叶大川对全国环保专项行动督察组撒谎,到督察组将此事列为全国专项挂牌督办案件,再到现在宣布给予其处分,历时一年四个月。但现在,有关方面对处分结果讳莫如深,难免给人走过场的感觉。

  在依法治国的背景下,公众有权利了解公共事件的发展进程,更有权利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而政府部门也应该实行政务公开,自觉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判。也就是说,无论是叶大川供职的六盘水市,还是环保总局环境监察局,都应当将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何况,《国家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五章第六款中就明确规定:应当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的公务员本人,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因此,对这样一个在全国范围内产生巨大影响的副市长撒谎事件,如果不公开处理结果,人们就不会清楚地知道官员撒谎要付出的代价,就不足以警示更多的领导干部严格自律。

  有关部门给了撒谎副市长一个“不是很重的处分”,并将处分结果藏着掖着,公众就有理由猜想,处理结果是不是经不起推敲?其实,只要有关部门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给予责任人恰如其分的处理,公众会充分理解的。

  环保总局官员表示,目前环境维权还非常艰难,执法环境不理想。显然,副市长撒谎如果不能严肃处理,执法环境只能更加恶劣。


如果你想投稿或者有其他建议,请发到邮箱qiaolaoer#gmail.com(将#替换为@即可)
热点关注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