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 自行车租赁脱管成隐患
6名大学生租了三辆双人自行车骑车游玩,三辆车同时失控翻车,造成6人不同程度受伤,其中1名女学生左肩锁骨严重错位骨折。当伤者要求车主将受伤同学送往医院时,遭到车主拒绝,车主反而要求赔偿被损自行车。
记者了解到,这类租赁自行车上路游玩导致的交通事故在花溪多次发生,已成为影响该区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
伤者:
刹车失灵导致“车祸”
10月31日,贵阳某高校学生拨打本报移动交通新闻热线13985498111反映,他们6个同学在花溪租了三辆双人自行车骑车游玩时,因为自行车刹车失灵,6名同学受伤。当他们要求车主赔偿医疗费时,车主反而要求他们赔偿受损车辆。
据受伤严重的女同学李某介绍,10月27日下午5点左右,他们6名同学在花溪水库下坝停车场处租了三辆双人自行车,当时用身份证做抵押,租车费25元。
“大约5点半左右,我们骑车到有一个小坡的地方时,因三辆自行车刹车失灵,我们先后倒向左边的树林里。”
李某说,在过路行人的帮助下,他们通知了车主,当时要求车主将受伤同学送往医院,但遭到车主拒绝,还提出赔偿被损自行车的要求。后来他们拨打110,花溪公安分局溪北派出所出警后认为是一起交通事故,于是移交贵阳交警七大队处理。交警到现场后,要求将车带回检查,但是车主强行阻拦,交警让肇事双方签字后离开。随后,6名同学被送往花溪医院接受治疗,由于李某伤情比较严重,转到贵阳第四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经医院检查,李某左肩锁骨严重错位骨折,石某右脚错位,另一位同学脸部受伤进行了缝针,其余同学不同程度受轻伤。
11月1日,李某的家属来到交警七大队,想与租车方见面商谈赔偿事宜,但当办案民警电话联系车主时,遭到车主拒绝,并提出让伤者赔偿车子损坏费。
据了解,李某的医疗费需要万余元。
交警:
管理失控隐患严重
“两个人骑一辆车,歪歪扭扭在路上走,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贵阳市交警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孟艇告诉记者,花溪区的双(多)人出租自行车由来已久,租车者主要是高校学生、情侣和三口之家。由于是两人或多人配合驾驶,安全系数极低。
据孟艇介绍,此类事故发生过多起。2004年,一名即将毕业的女大学生王某,与另一名同学租了一辆双人自行车到青岩游玩,撞上一辆汽车,王某当场死亡。其母亲因失去心爱的女儿,至今仍然精神失常。
“见到双(多)人自行车上路,我们就收扣。但是,光靠我们一家来管理,收效甚微。”交警七大队民警蒋伟说。
交警七大队今年5月向花溪区政府提交的《关于加强花溪区出租双(多)人自行车管理的紧急报告》中显示,自2003年以来,花溪区自行车出租已经发展到了20余家,拥有出租的单人、双人、多人以及电动小摩托车2000多台。特别是在节假日、双休日,许多青少年、三口之家租车在清溪路、贵筑路、溪北路、磊花路以及101省道上骑行,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据统计,到目前为止,涉及出租自行车的交通事故已发生10余起,造成1人死亡,16人受伤。
在这份紧急报告中,交警部门建议多家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禁止双(多)人自行车上路;在公园内划定骑车路线和区域。
记者10月31日上午到花溪区交通局采访,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局长不在。随后,记者到该局运管所了解情况,工作人员称没有对出租自行车进行管理。
车主:
交城管费就可以经营
记者随后来到花溪黄金大道,一名经营自行车的车主告诉记者,早的时候工商部门收过费,现在不收了,每个月交城管部门几百元就可以了。
“如果我租车出了事摔伤了谁负责?”记者问车主。
“你技术不好就不要来租嘛,难道还要我赔啊?”这位车主说,他有很多辆单人和双人自行车。但他明确告诉记者,双人自行车不准骑到公路上去。
“你的车安全吗?”
“怎么不安全?你只要技术好就安全。”
记者看到,尽管天气阴冷,还是不断有人来租车。
作者: 记者 刘坤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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