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检定为何遭遇尴尬 ★★★
[ 作者:本刊记者 苟铭]
“胰腺癌”?!
三个字,如同三支利箭,穿进了张女士的心。原来,在北京某机关工作的张女士前些时候在一家医院做CT检查时,医生根据仪器检测发现其胰腺部位有阴影,因此诊断为胰腺癌。医生的诊断结果令年轻的张女士如五雷轰顶。马上,她又到另一家医院进行复诊,诊断结果却是胰腺发炎。造成张女士大悲大喜的“罪魁”是CT机辐射量不准,导致在检查时出现伪影。
生命非儿戏,“幸运”的是张女士被无癌诊断为有癌,如果仪器失准开个相反的“玩笑”,那岂不误了病情。
仪器失准,谁来给它们“治病”———检定。《计量法》规定,政府计量行政部门通过周期检定来修正计量器具出现的误差,从而保证量值的准确。因此,对在用计量器具实施周期检定不仅是企业、使用者的责任和义务,也是维护企业、使用者的利益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体现。
然而,正是这种周期性的检定却在一部分医疗卫生、电信、电力等垄断行业那里遭受冷遇,甚至排斥和逃避。
“医用三源”计量检定困难重重
先从一则发生在广东省的案例说起:
2003年9月中旬,广东佛山市质量技监局按照省质量技监局统一部署,组织计量检定小组来到南海区小塘镇医院,对该院在用的CT机、B超等含有“医用三源”的医疗设备进行监督检查。结果发现,医院的CT机、B超等相关治疗仪器和诊断仪器均未按《计量法实施细则》接受强检,属于过期未检,于是检查人员发出限期整改通知。3个月后,当检查人员再次来到该医院,发现其相关医疗设备依然像以前一样照常使用。执法人员便以超期未检和拒绝整改为由,现场责令医院立即停止使用,并开出了1000元的罚单。
面对质量技监部门的行政处罚,院方大为不满。认为自己使用的CT机、B超机等“医用三源”医疗设备已经通过广东省卫生厅大型医用设备应用技术评审委员会的应用安全、卫生防护、技术质量等评审,并经过定期复审合格,所有大型医疗设备均属于有效使用,不存在超期未检的情况。
此后,医院和质量技监部门经过多次协商,但始终没有达成共识。去年3月下旬,小塘镇医院向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端。
此后,禅城区人民法院在没有宣布判决结果的情况下,将此案移交了中院。截止记者发稿,持续了整整一年多的案件仍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那么,争议的焦点出现在哪里?
根源就在于“医用三源”是否属于计量器具。如果属于计量器具,质量技监部门毫无疑问就是合法的检定者;反之,则属于卫生部门监管。
质量技监部门手里拿着的“尚方宝剑”,是《计量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检测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施强制检定”,而“医用三源”已明确列入《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因此,“医用三源”属于医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应当对其实施强制检定。
同时,国家质检总局已多次下文,要求加强对医用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
而医院手里拿着的“挡箭牌”,是2002年5月卫生部下发的《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的文件(卫法监发(2002)119号)。
该文件指出:“医用X射线机、CT机、钴-60治疗机、医用加速器以及装有‘医用三源’的诊断或治疗设备的作用是利用这些源发射的能量来达到诊断或治疗的目的,而不是以电离辐射计量学为目的”。由于该文件对“医用三源”作出“是能量发射装置,不是测量用的装置、仪器仪表、量具之类的测量仪器”的解释。该文下发后,被省市卫生部门转发,要求贯彻执行,因而成为广东省各级医疗卫生部门拒绝计量检定的理由。
据佛山市质量技监局计量科有关负责人透露,由于两个部门对是否属于计量器具的说法存在争议,该市从2002年开展“医用三源”强制检定工作以来,至今仍有几家医疗单位以上级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已发文不同意“医用三源”列入强制检定为由拒绝检定。目前,除一家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其余医疗机构检定也不是很顺利,有的既不接受处罚,也不申请行政复议,导致该项工作一直无法正常进行。
实际上,不光佛山有这种情况,全国其他很多地方都有类似的案例发生。
在广东省,汕尾市计量检定所屡屡被当地医院和卫生防疫站拒之门外;湛江市质量技监局到市中心人民医院等34家医疗卫生服务单位作计量检定,无一例外地被对方挡驾;韶关市计量机构对部分医院的强检无功而返。佛山、湛江、汕尾等多个地市的质技监局与有关医院及其主管单位发生重大分歧。
广西区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处一位负责人透露,类似的拒检阻力在广西各级医院都存在,尤其是县级以下的医院较普遍。在百色市,质量技监部门近年来查处了5家医疗单位30台“医用三源”设备。玉林市的情况更严重,从1998年起,当地质监部门就经常吃“闭门羹”,直到2004年,该市X光机、B超机的检测率才由原来的40%提高到60%。
河南省郑州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在对登封市人民医院的医疗设备进行强制检定的过程中,屡屡遭到这家医院的无理阻挠,有关人员以他们无权检定为由不予配合。
针对“医用三源”是不是属于质量技监部门强制检定范围这个并不新的话题,记者查阅了相关的几部法律和规定,内容如下:
我国计量管理的法律依据是1986年7月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根据《计量法》第九条规定,1987年国务院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管理办法》。
《计量法》第九条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对社会公用计量器具,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最高计量标准器具,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未按照规定申请强制检定或者检定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实行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的目录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第二条,“强制检定是指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所属或者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对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方面,列入本办法所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计量器具实行定点定期检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规定,下列工作计量器具,凡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实行强制检定:
37、照射量计(含医用辐射源)
40、激光能量、功率计(含医用激光源)
41、超声功率计(含医用超声源)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国家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实行资格认可制度。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可的检测机构,方可对医疗器械实施检测(2003年2月,国务院取消了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医疗器械检测机构资质核准的行政审批)。
由此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所依据的《卫生部关于X射线诊断机等医用诊断设备不属于计量器具的批复》这样一个部门文件,显然有悖于《计量法》。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有关负责人也告诉记者,关于应进行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已经发过一个目录,而且这个目录是国务院定的,换句话说,“医用三源”是国务院依法发布的列入强检目录的计量器具,未经国务院授权任何单位和组织均无权改变。凡是目录内规定的强制检定项目,都要进行强制检定。
事实也是如此,近日,广西百色市的一起“医用三源超期服役案”,给全国仍对强制性检定的医疗计量器具认识不足的医院敲响了警钟。去年9月24日,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执法人员到该市田东县妇幼保健院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发现该院使用的一台B超机和一台X光机连续3年没有进行检定,执法人员依法于11月23日向田东县妇幼保健院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田东县妇幼保健院处以没收违法所得63408元和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12月7日,田东县妇幼保健院以该院使用的B超机、X光机不属于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范围,其使用没有经检定的B超机和X光机不是自己的过错为由,向百色市右江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百色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行政处罚。今年的3月10日,百色市质量技监局在“医用三源”一案中一审胜诉。
电话计费计量检定频频遇阻
还得从一个案例说起:
2002年4月,甘肃省白银市质量技监局接到当地手机用户投诉,依法委托甘肃省计量测试研究所对白银移动和白银联通公司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进行监督测试。检测结果显示,两家公司均有通话计时超长的情况,最大误差绝对值为89.5秒。2002年9月30日,白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根据测试结果,对白银移动和白银联通两家通信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03年1月28日,联通和移动同时将白银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诉到白银市白银区法院。
移动和联通与质量技监局的争议的焦点集中在了程控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及局用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检测权应该属于谁。
这起诉讼案的最大意义在于,它曝出了电信计费监管空白。
白银移动和联通的主要依据是国家信息产业部(2002)463号文件《关于检测在用局用交换设备计费技术性能的通知》,该通知指出,电话计费是局用交换设备的一项重要功能,不是一个独立的计量装置,与公用电话计费器不同,不属于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1999年1月19日发布的“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中所列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的范围。
而白银市质量技监局称,质量技监局对程控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及局用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有没有检测权。这个问题在法律上早有规定,《计量法》把有关贸易结算的计量检定权明确授于了质检部门;《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1998}5号)在关于国家机关职能调整第五条中明确规定:“原电力工业部、邮电部等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表、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职能”划入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1999年发的质技监局政发(1999)15号文件,《关于调整<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的通知》中,目录明细第一条就是“电话计时计费装置”。
另外,在河南省也有一个典型案例,河南省质量技监局依据《计量法》和本省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将包括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在内的各种计费计量器具正式纳入强制检定的范围。然而当质量技监部门据此执法时,却频频遇阻。2004年12月31日,河南省红珊瑚酒店有限公司以电话计时计费装置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目录》中规定的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为由,将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二七分局告上法庭。
又是一个部门文件与《计量法》相抵触的案件。实际上,电信资费与电信计费近年来一直是消费者关注的热点,2004年,消费者对电信的投诉上升了22.4%,其中关于价格的投诉比2003年上升44.9%。出席全国人大十届三次会议的四川团代表,曾就百姓共同关心的电信霸王现象就展开过热烈讨论。两会期间,他们还提交了相关建议,提出加强对电信业的外部监督。
代表们认为,电信营运质量(主要是计时和收费)已经严重地损害了广大消费者利益,因此应尽快实现对电信营运商的外部监督。尽管早在1998年,国务院就将原邮电部承担的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话计费器等计量器具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划入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并于1999年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目录》,还先后制定了部分计量检定规程,要求强行实施检定,但该项工作在大部分地区遇到了强大阻力。因此,必须打破目前电信行业“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的霸王现象,杜绝“监督垄断”,规范电信营运商的营运行为。
记者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电信计费监管处于空白的地方还有许多。据甘肃省白银市质量技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在甘肃省,质量技监部门至少在电能表、热能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等涉及垄断行业或者“特殊行业”的强制计量工作方面,都无法正常行使法律赋于的权力。而且在全国范围内,质量技监部门已经数次由于介入相关的计量监督而被告上法庭,或者与被监督单位发生摩擦。
国家质检总局计量司一位负责人也在记者采访中表示,针对电话计时计费装置,质量技监部门在单机、IC卡电话等计时计费装置的检定工作做得相对较多,目前都有了相关的检定规程,程控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及局用交换机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正在组织专家制定规程。
质监部门力排垄断破冰前行
“叮铃…叮铃…喂,请问是质量技监局吗?我这里的电话计费器坏了,你们能马上派人修一下吗……” “好,我们马上派人来。”这样的电话四川省平昌县质量技监局一天能接几个,然而3年前电话计时计费检查工作在全市还是一个空白,他们通过自己的探索,率先在全省质量技监系统开展了电话计时计费装置检定工作,不但有效地拓展了计量监管领域,树立了质量技监部门形象,而且赢得了消费者高度赞誉。
话得从头说起,在2002年“两会期间”,政协代表一件“关于质监部门要加强电话计时计费计量检查”的议案送到了平昌质量技监局,代表们对电话计时计费问题反映强烈。局领导以政协议案为契机,带着议案和《关于加强全县电话计时计费计量检查的报告》,向县委、政府领导专题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领导重视和支持,将此项工作纳入了议事日程,县财政还划拨资金3万元用于此项工作的开展。并召开了专题工作会,对电话计时计费计量检查工作做了安排步署,县政府立即印发了《关于对我县电话计时计费计量装置进行检查的通知》,明确了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检查时间和周期检定事项。同时,该局除印发一些宣传资料外,还在县有线电视台加大对电话计时计费计量检查相关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各个公用电话经营业主充分认识到电话计时计费器强制检定的重要性。通过政府的推动和部门的宣传检查,有力地推动了此项工作开展。
与平昌县质量技监局一样,在全国各地,各地质量技监局根据本地区的不同情况,为使垄断行业的计量工作能开展得更好,积累了丰富的经验,也产生了不少的好方法。
山西省太原市质量技监局从2002年对公用电话计费器检测,刚开始阻力重重,太原市电信公司以信息产业部(2003年480号)《关于电话计费器性能检测工作有关问题的批复》为参照,认为电话交换机、IC卡电话机、公话集中管理计费系统不是计量器具,检定不合法。太原市质量技监局一方面积极和太原市电信实业公司公话分公司联系,大量寻找技术和法律依据,信息产业部的技术规范中提到是计费器,公用电话的执行标准、产品说明中确定就是计量器具,据理力争。一方面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经过努力,现在太原市的电话计费器检测工作开展顺利。山西省电信公司在“关于对公话超市计费设备如何进行检定的请示的批复”中提到,单机型公用电话计费器属于计量器具,单机型公用电话计费器的计量检测归口地方技术监督部门,要主动配合好。
山东省潍坊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不手软,对使用不合格医用辐射源(CT机)的医院进行强制执行,使计量工作在医疗卫生单位的开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在电话计时计费装置计量检定情况监督检查的过程中,特别是对宾馆饭店的电话计时计费装置进行了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计费不准,坑害消费者的宾馆饭店,查办了几起大案要案,有效地扼制了违法行为。同时,主动与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加强与电力、电信、建设等有关部门的协调,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工作关系进一步理顺,计量工作在电信、交通等新领域进展迅速。
河南省周口市质量技监局在电能计量方面,提出立足职能优势,深入开展为电力部门服务的工作思路,多措并举为电力部门办实事、解难题。一是市局领导主动与市电力部门的领导面对面,交流看法,沟通思想,消除了相互戒备和防范心理,增强了对彼此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二是免费举办培训班。针对电力部门检定人员法制计量意识不强这一问题,分别为其举办了150多人的计量标准管理培训班和计量技术机构管理内审员培训班,宣贯和讲解《计量标准考核规范》和《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核规范》,引导其采用开放式管理和国家通用管理模式,使其管理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三是帮助电力部门计量所查不足,促规范。与市电力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市11个县(市、区)局电力部门计量所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工作环境条件、设备溯源情况、人员考核情况、计量标准取证情况、计量管理制度、检定情况和现场抽查表计等。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实行首次不罚,重在整改和促其提高上,受到电力部门的好评。截止目前,全市已检定电能表115000多块,相比去年同期增长83.5%,电能表检定工作进展良好,电能表检定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记者通过对一些基层局的调查,从他们的经验中总结出了几点供大家借鉴:一是要依法办事,以理服人,不激化矛盾,做好对这项工作不理解的单位和个人的解释和服务工作;二是要做好宣传工作,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正面引导作用,争取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为开展检定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是要做好与有关的管理部门的协调,争取他们的支持;四是要依靠自身的人员优势和技术优势,加强管理,确保检定工作万无一失。
追根溯源,计量器具性能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量值的准确。国家通过对在用计量器具的检定,来保证生产、经营以及科学研究等各项经济活动的正常进行,以维护国家、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但一些垄断行业自身的态度和经营思想仍没有摆正,没有完全依照现代企业的经营理念去管理、运营,而是过去的那种老大位置、独门行业、高贵之身的思想依然存在,有些地方企业还非常的严重。“其实,这些部门安装的计量表未必就一定存在调校不准或故意拨快乱收费用的问题,但由于没有经过法定的检定,导致了老百姓的不信任。我们建议,国家能否尽快完成《计量法》的修订工作,并切实加大执法力度。”一位消费者这样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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