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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一个父亲操起的菜刀要砍向死去儿子的遗体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3 Tag:
我从来没有被这样的一把菜刀给震撼过,它被一个父亲操起,切向亲生儿子遗体上的头颅……

消息来自于第393期《风流一代》杂志的“焦点人物”栏目,标题为《老师,要一声“对不起”就这么难吗?》

甘肃省白银市靖远县靖安乡靖安中学初二学生王同银,因为喊了一声校总务主任刘生银的外号而惨遭毒打。被打后的王同银“鼻青脸肿”,“回到宿舍后又哭又闹,并反复说‘刘老师我错了’。被同学送到校长室后,作为老师的刘生银到附近诊所里找来大夫,先后给王同银打了两针安定。”但药物仍然没有使王同银安静。“后来,王同银被送到刘老师的办公室,由同学强生龙和石福财守了一夜”。第二天,刘银生见王同银仍然没有好转,就从附近找来个老太婆给他作法祛邪两次,但“此时王同银已经四肢冰凉”了。

兰州市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科诊断王同银为“癔症”,病历上显示直接原因是“被吓”。此后不久,王同银的父亲王新军带孩子到兰医二院复查,又被确诊为“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衰”伴随“肺部感染”。

王新军在“花掉了向亲戚朋友借来的近5万多元医疗费用,眼下孩子又需要钱”的情况下,向靖安中学王校长“乞求能否想想办法”,得到的回答是“你到其他地方想想办法吧”。走投无路的王新军把靖远县靖安中学告上法庭,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靖远县靖安中学有间接过错,赔偿王同银7000元医疗费,并让刘生银老师赔礼道歉”。但学校和刘生银老师并没有履行法院判决。为救儿子,王新军决定卖肾,此事被兰州当地一家媒体报道后,王同银在部分好心村民的帮助下才使治疗断断续续地进行下去……

2005年7月7日上午8时左右,王同银年轻的生命就此凋零,临去的前一天还念叨着“好想见见刘老师,对他亲口说一声‘对不起’……”失去儿子的王新军也失去了理智,他用平板车把儿子的尸体推进靖安中学的校园,在学校无人理睬的情况下,面对着四周看热闹的人群做出了疯狂的举动:“从平板车上拿起一把菜刀”,“用颤抖的双手割下儿子遗体上的头颅,然后提着头颅径直向校长办公室走去”。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对事件的本身我不想多说什么,孰是孰非?我相信只要脑子正常的人都能够分辨得很清楚。我想说的是《风流一代》杂志在文章后面摆上的一段专家论点:“父亲割头讨说法”的作法和偏激,王新军不应该将矛盾尖锐化,它应该理智的通过法律手段或者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找解决途径。这场令人揪心的“父亲割子头颅见校长”的悲戚场面完全是可以避免的。

专家不愧就是专家,坐在屋子里三两句话就把问题给搞定了,仿佛这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可以用一个“应该”和“不应该”来概括掉似的。我要提的问题是:

第一,王新军真的没有想要通过法律和有关部门来解决问题吗?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书上白纸黑字写得很清楚“判靖安中学有间接过错,赔偿王同银7000元医疗费,并让刘银生老师赔礼道歉”。但是,相当于杯水车薪的7000元医疗费在哪里?有关部门的回答是“你到别的地方想想办法吧”。要道歉的人自始自终没有露面,一直念念不忘道歉的却是那个死去的孩子。

第二,王新军的儿子死了,王新军的做法偏激了。佘祥林的做法不偏激,若不是若干年后的一次偶然,谁会说他是冤枉的?王新军是应该理智,应该“通过法律手段或者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寻找解决途径”。那么我想问:王新军卖肾救子的事情被兰州当地媒体报道后,执行法院判决书的法律武器在哪里?所谓的有关部门在哪里?我没看到,我看到的是一个父亲在大街上散发卖肾的广告;我看到的是一个父亲面对社会的冷漠所爆发出来的狂怒;我看到的是一群理智的人在事后对这个父亲说要理智的解决问题……

王新军无疑是个弱者,但他把那把菜刀操起来之后,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绝对不仅仅是一个“不理智”所能够概括的完的,我们对王新军的指责无疑就是在台风海啸中对倒下的树木说它们扎根不深,对枪口下遭劫持的人质说他们懦弱一样肤浅和无知。

真正理智的人,在面对那把菜刀时,无论是悲哀还是愤怒,都不应该用“偏激”这样的词语给它夺下来,更应该让它悬在这个社会的心脏和良知上,悬在每个所谓“理智”的“部门”和“个人”面前。

看看吧,一个父亲操起来的菜刀,流的可仅仅是鲜红的血和痛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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