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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公司?是政府?还是强盗?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3 Tag:

是公司?是政府?还是强盗?


调查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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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银好美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是白银市较早的专业化广告装饰公司之一。该公司于1999年9月30日与白银市白银区文化体育局签订《场地租赁合同》,将白银市白银区文化体育局所有的体育场南侧看台上的围墙与该围墙上自东至西的上空间部分(大门两侧)租赁给该公司做广告宣传经营使用,并对租赁使用期限、租赁费用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合同签订后,双方都能按约定履行该合同。但是2005年7月19日,一帮不明身份的人闯进了白银区体育场,非法拆除该公司设立在场内合法的广告牌,待该公司的员工发现时,我公司的十四块广告牌已被强拆三块,该公司负责人和当时在场的有关负责拆除的人交涉,问他们是哪个单位的,为什么要无端毁坏该公司的财产,一个年轻小伙说:“我们是鸿翔投资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是市长让我们来拆的,我们是执法部门,你要找就找市长去,找我们公司的领导去”,该公司负责人说:“请你将你的执法证亮出来,请你将我签了字的执法通知书拿出来”,旁边围观了很多的群众,大家也都说:“你们把执法证拿出来、把允许拆除的文件拿出来让我们大家看一看”,但是最终对方什么东西都没有拿出来,只是继续拆除,该公司负责人让他们先停下来,搞清原因后再拆,他们根本不听,围观群众都非常气愤说“你们这样做跟土匪有什么区别,不管有什么问题,你们也不能抢,不要说是市长,就是省长,还是中央的,他也要先发个东西,打一声招呼,哪能这样就抢呢”,我们再跟他们理论,他们干脆躲进了车里,该公司负责人一看交涉无果,就去找该公司租用场地的产权单位白银市白银区文体局(因该公司与文体局有场地租赁合同),问这件事情是不是他们让干的,文体局的顾局长说他不知道这件事,并且叫了几个局里的工作人员赶到现场交涉,但对方根本就不理,顾局长问“你们随便进入体育场这么乱拆,也不打声招呼,你们知道这个体育场是归哪个产权单位管?”,对方回答:“我不知道是哪个单位的”,文体局的一位工作人员向对方介绍说:“这是我们文体局的顾局长”,对方回答“你是多大的一个局长”,顾局长说:“我不是多大的一个局长,我只是一个体育场看大门的”,再交涉对方根本就不听,继续进行拆除,这时广告牌已经拆了多一半,体育场满地是废钢材,原来挂在上面的广告发布品以及一些零碎的材料被一些人拿走。顾局长一看阻止不了对方的行为,就让单位的司机将局里的车挡在了体育场的大门口,大概到了当天下午四点钟左右,所有的广告牌全部拆完,该公司完整的一批财产变成了一堆废铁放在了体育场内。对方要求文体局放行,文体局不答应,后来顾局长对我该公司负责人说,鸿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的人写了一个东西,大概意思是说:鸿翔投资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拆除好美广告公司广告牌所带来的一切后果责任皆由鸿翔投资有限公司来负,文体局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并且说第二日在文体局协商对该公司损失的赔偿事宜。然尔在第二日、第三日该公司负责人连续去了多次,对方都未来人协商,最后顾局长说:“我虽然和你公司有合同关系,但我也没有办法,这不是我方主观违约,你要起诉就去起诉我,我就拿着鸿翔投资有限公司给我们写的东西去法庭,我认为我们没有错”,该公司负责人一看已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便通知该公司的律师吴玉军将此事诉诸于法律。
后来,该公司负责人到白银市工商局查找有关文件,问到有关鸿祥公司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有关情况是,该局广告管理部门的领导说,前几天他们接到许多广告公司的投诉,他们随同局领导去检查了该机构,发现鸿翔投资有限公司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中心是一个非法机构,没有办理任何相关的证件,据此,白银市工商局已将该不合法机构悬挂的“户外广告经营管理中心”的门牌摘下没收,并通知他们接受处罚。以上就是我们了解到的一些事实。
综和上述事实,我们认为白银市鸿翔投资有限公司及其所属户外广告中心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非法设置机构,行使国家行政机关权利。据了解白银市人民政府曾经下发了《白银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该办法授权白银市鸿翔投资有限公司对白银市的户外广告统一管理,但该公司却任意扩大其管理权限,将普通的经营权扩大为行政执法权,越权对广大的广告经营户实施所谓的“管理”,非法行使本应由建设和工商等行政部门的权利。即便是该公司拥有行政执法权,但该公司未经法定程序强行将我公司合法设置的户外广告设施拆除破坏,广告载体被强行运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自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期满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很显然,鸿翔投资有限公司行为的违法性是显而易见的,即使这样我们在与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交涉时,他们却将责任归结到白银市人民政府,我们老百姓不知道是政府错了还是该公司错了?
2、暴力抢夺私营企业财产,影响恶劣。我国《宪法》明确规定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可是鸿翔投资有限公司公司既然作为白银市人民政府设立的单位,为什么知法犯法?朗朗乾坤之下,暴力抢夺我公司合法的财产,当时围观群众达数百人,在群众的指责声中我行我素,其嚣张气焰无与伦比,他们的这种做法在群众中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3、任意扩大政府的授权,实施垄断经营。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下发的《白银市户外广告管理办法》,鸿翔投资有限公司被授权对白银市的户外广告进行经营管理并收取相应的费用,这种做法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之规定,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定他人购买其指定的经营者的商品,限制其他经营者正当的经营活动。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外地商品进入本地市场,或者本地商品流向外地市场。那么,鸿翔投资有限公司作为白银市人民政府下属的事业单位,白银市人民政府为什么要让鸿翔投资有限公司去垄断经营户外广告这一块,其中的隐情不得而知。
4、非法阻止正常的经营活动,横征暴敛,致使白银广告业的经营市场呈萎缩趋势,广大的广告业主怨声载道。由于鸿翔投资有限公司依势欺人、依权压人,白银市的广告业主都敢怒不敢言,好多客商由于不再看重白银市广告业的前景及成本太高(主要是鸿翔投资有限公司收费高的离谱)等诸多方面的因素,纷纷从白银撤资或转行另找出路,使得白银市的广告业遭受了前所未有的打击。
做为白银市的广告经营业主,我们将上述鸿翔投资有限公司的种种违法行为向社会各界公布,得到大家的关注、评价,并依此抛砖引玉引起各级领导的重视纠正错误,还社会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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