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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A:以27.2亿拿下福州地块(宗地2007-15号)

来源: 作者: 时间:2008-04-03 Tag:

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关于二00七年第八次公开出让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编号:榕土让[2007]08号

经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决定公开出让福州市城区五幅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公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见下表):

二、竞买人范围:凡愿意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境内外公司、企业、其他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但法律、法规、规章对竞买人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出让的具体方式:出让人将根据申请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07年9月10日下午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并告知所有申请人。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超过3人(含3人)的,则该宗地采用拍卖方式出让;若符合资格的申请人少于3人的,则该宗地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交易期限内继续接受报名竞买。

拍卖定于2007年9月11日上午9时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二层拍卖厅举行;挂牌交易期限为2007年9月11日至 9月24日(不含休息日),竞买登记时间为上述交易期限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其中9月24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30),竞价栏地点设在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一层交易大厅。

四、给付成交地价款方式:

竞得人应自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支付成交地价款的40%,余下的成交地价款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付清。

竞买人支付竞买保证金的银行帐户为:

户名全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鼓楼支行

帐 号:117050100100011778

五、参加竞买申请方式及截止日期:竞买人应在2007年9月3日至10日上午(期间逢休息日除外),上午8:00至12:00,下午3:00至6:00,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身份证(或护照)、竞买申请表、竞买保证金的缴款凭证(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必须于2007年9月10 日上午10:00前汇至指定的帐户)等,提出竞买申请(报名地点:福州市台江区广达路89号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八楼,福州市土地矿产交易中心),经出让人审核后,获得竞买资格。



宗地编号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商业

比例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建筑高度



宗地2007—11号

台江区新港街道(原省六建五一新村地块)

3689 m2

(合5.53亩)

商业金融用地

≤1.4

/

≤25%

≥25%

≤24米

商业40年

500



宗地2007—12号

A地块:台江区白马南路东侧(原福州玻璃厂)

14074 m2

(合21.11亩)

居住用地

≤3.2

≤2%

≤26%

≥30%

≤50米

居住70年 商业40年

7000



B地块:台江区白马南路东侧(原福州保温瓶厂)

16957 m2 (合25.44亩)

居住用地

≤2.7

≤3%

≤22.5%

≥30%

高层为主



宗地2007—13号

仓山区港头河南侧

10357 m2

(合15.54亩)

居住用地

≤2.5

/

≤18%

≥30%

≤65米

居住70年

1500



宗地2007—14号

仓山区则徐大道东侧(原汽车南站地块)

38967 m2 (合58.45亩)

居住用地

≤2.2

≤3%

≤20%

≥30%

≤50米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4500



宗地2007—15号

晋安区福飞北路东侧,南平路北侧(原福泰钢铁厂及周边地块)

地块A:1700 m2

(合2.55亩)

公共绿地

公共绿地设置一处公厕,面积60平方米

中高层、高层为主

商业40年

居住70年 公共绿地50年

20000



地块B:4500 m2

(合6.75亩)

幼儿园用地

幼儿园建筑面积3200平方米



地块C:160536m2

(合240.80亩)

居住用地

≤2.3

≤3%

≤20%

≥30%


六、其它事项

1、出让人按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受让人提供土地,所提供的场地基本平整,界址明确。

[特别提示]:宗地2007—14号地块先期已施打多根管桩,出让人按地块现状提供用地;宗地2007—15号地块交地时间为土地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个月(即2008年7月)。

2、出让土地成交价款,包括征地补偿费、地上物(含人员 )的拆迁安置费用,以及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地段差价、契税、“三金”(土地储备金、工业用地成本调节金、农业土地开发金)及土地出让业务费等政府的土地收益。

3、受让人可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有关规定向省、市、区有关部门申请立项(或增资、增项)及公司的营业执照,申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及房地产开发等有关手续。

4、本次公开出让地块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公开出让文件。

联系电话:0591—83371665、83337003、83372954、83317310

网 址:http://www.fzgtzyj.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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