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条件、学科、人数、类别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教师。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师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合肥实验学校小学学科需专科以上学历、特教中心的聋儿语训律动学科需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年龄在4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员。
2、招考学科、类别及人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注意事项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4:1,否则将取消该学科或减少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2)在职教师、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历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教学业务能力考核费。
2、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
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①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②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7年9月8日
8:00——9:30 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10:00——12:00 专业知识
(2)教学业务能力考核
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15分(时间为90分钟),上课占70分(时间为25分钟),答辩占15分(时间为5分钟)。
参加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各学科不同类别确定),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3、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教学业务能力成绩之和,该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各学科不同类别确定),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布。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各招考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考本人自主选择公开招考的学校职位。
4、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合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公示无异议人员,合肥市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准聘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2007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及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招考简章:http://srsj.hefei.gov.cn/ContentDir/20078/1091557770.shtml
2007年安徽人事招考招聘信息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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