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合肥市事业单位补充人员考试考核的有关文件规定和用人单位实际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12名工作人员。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1、报名时间为2007年8月20日8:00至8月24日16:00,逾期不再报名。报名条件详见各职位条件要求。
2、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合肥人才网,网址为:www.hfrc.cn。报考人员登录网站进行报名,签署“考录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如实、正确填写《2007年合肥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宽度1-2厘米,高度2-3厘米,分辨率300-500像素,大小100kb以下)。所填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上网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审合格人员可缴纳报考费用。
5、报考费用为45元/科。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考试费用的支付工具(工商银行的牡丹灵通卡、e时代卡、信用卡、贷记卡、理财金账户,或建设银行的储蓄卡、生肖卡、信用卡、双币种贷记卡),于8月26日16:00前按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要求在网上缴纳笔试考试费用,逾期视为自行放弃。完成网上缴费后,于2007年9月3日至9月7日从报名网站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6、基础知识笔试时间为2007年9月8日。
7、专业知识考试前,根据政策规定和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信息,对确定为参加专业知识考试人选的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凡与报考条件要求不符的,取消参加专业知识考试的资格。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
8、招考咨询电话:2629402、2615794(合肥市教育局),3538711(合肥市人事局)、2669622、2659077(合肥市人事考试中心)
一、合肥市市属学校
(一)招聘条件、学科、人数、类别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3名教师。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师德。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合肥实验学校小学学科需专科以上学历、特教中心的聋儿语训律动学科需专科以上学历)
(3)具有与招考学科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4)身心健康,能胜任教师工作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年龄在40周岁(1967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其他社会人员。
2、招考学科、类别及人数
类别
学科 | 应届高校毕业生 (人数及代码) | 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 (人数及代码) | ||||||||||
高中 | 职位代码 | 初中 | 职位代码 | 小学 | 职位代码 | 高中 | 职位代码 | 初中 | 职位代码 | 小学 (学前) | 职位代码 | |
语文 | 8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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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13 | 9 | 015 | 3 | 026 | 2 | 034 |
数学 | 6 | 0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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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 | 016 | 3 | 0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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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 | 13 | 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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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14 | 11 | 017 | 5 | 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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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 | 1 | 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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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018 | 2 | 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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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 | 2 | 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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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019 | 1 | 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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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 | 4 | 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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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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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 1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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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021 | 1 | 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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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 | 3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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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022 | 3 | 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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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 | 3 | 009 | 1 | 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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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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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 | 3 | 0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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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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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 | 1 | 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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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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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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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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聋儿语 训律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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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035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注意事项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4:1,否则将取消该学科或减少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2)在职教师、应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历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教学业务能力考核费。
2、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
笔试和教学业务能力考核总成绩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占总成绩的60%。
(1)笔试
笔试成绩为100分,笔试科目为两科:①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30%;②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占笔试成绩的70%。笔试采取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时间:2007年9月8日
8:00——9:30 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
10:00——12:00 专业知识
(2)教学业务能力考核
教学业务能力考核包括教案设计、上课(无学生上课)和答辩三项。三项合计满分为100分,其中教案设计占15分(时间为90分钟),上课占70分(时间为25分钟),答辩占15分(时间为5分钟)。
参加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按各学科招聘计划数的1:3比例,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各学科不同类别确定),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教学业务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3、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教学业务能力成绩之和,该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按所报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和历届毕业生、在职教师及社会其他人员分别按各学科不同类别确定),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教学业务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布。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照各招考学科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报考本人自主选择公开招考的学校职位。
4、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合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招聘学校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公示无异议人员,合肥市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职在编教师必须在准聘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2007年应届师范类高校毕业生及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学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二、合肥市教育局教学研究室
(一)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1、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名教研员。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认真,成绩显著。
(3)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和高级以上教师职称(含小学高级教师)。
(4)本科以上学历。
(5)具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6)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或职教教学工作10年以上。
(7)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后出生)。
2、招考岗位、人数
岗 位 | 人数 | 职位代码 |
英语教研员 | 1 | 036 |
体育教研员 | 1 | 037 |
计算机教研员 | 1 | 038 |
小学数学教研员 | 1 | 039 |
职业教育教研员 | 2 | 040 |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注意事项
(1)各岗位的报名人数与该学科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不得小于4:1,否则将取消该学科或减少该学科的招聘计划数。
(2)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教学业务能力考核费。
2、笔试和业务能力考核
笔试和业务能力考核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其中笔试成绩满分200分,业务能力考核满分为200分。
(1)笔试
①应聘中小学教研员笔试包括三个部分。
一是专业课的考试,中学教研员专业课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大学和高中专业知识;小学教研员专业课试卷满分为100分,考试内容主要为大学、初中和小学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是综合知识的考试,试卷满分为50分,含教育科研基本理论, 教材教法(含课程标准),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以及上述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三是专题写作,属于命题写作,满分为5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②应聘职教教研员笔试包括两个部分。
一是综合知识的考试,试卷满分为100分。其中教育科研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育政策、法规及教育学、心理学等基础知识以及上述理论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占50分;职教理论占50分。考试时间为90分钟。
二是专题写作,属于命题写作,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笔试时间:2007年9月8日
上午8:00——9:30 综合知识
10:00——11:30 专业知识
下午14:30——16:30 专题写作
(2)业务能力考核
业务能力考核包括二部分,满分为200分。
一是讲课和评课,满分为100分。其中撰写教案占20分,上课占50分,评课占30分。每位入围人员需按指定内容撰写一节课的教案,上一节课(无生上课,时间为20分钟)。评课时间为10分钟。
二是教学法演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其中教学法演讲占40分,答辩占60分。时间为20分钟,其中演讲为10分钟,答辩为10分钟。
参加业务能力考核的各学科教研员按招聘计划数1:4的比例,并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分数相同人员一并入围。对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业务能力考核的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业务能力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另行通知。
3、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笔试成绩和业务能力考核成绩之和,该成绩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按所报考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以报考人员的业务能力考核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名单。如仍然相同,则优先录取特级教师、省级教坛新星、全国课堂教学评比一等奖获得者。初选人员名单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布。
4、体检和政审
初选人员的体检由合肥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执行。政审工作由市教育局具体负责。体检、政审均合格的人员,在合肥教育信息网、合肥市人事局网和合肥人才网上公示一周。对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5、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公示无异议人员,合肥市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在职在编人员必须在准聘通知下达之日起一个月内办完调动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其聘用资格自动取消,所空名额不再递补)。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教育人才分市场。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三、合肥市第二人民医院等单位
(一)招聘单位、岗位、人数
(二)招聘程序和办法
1、注意事项
(1)各职位报名人数不足3∶1比例,形不成竞争局面的,核减该招聘职位。
(2)历届高校毕业生及社会其他人员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及岗位要求其他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复审时须提供:身份证、学生证、毕业证或毕业生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3)笔试入围并通过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按省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缴纳专业知识考核费用。
(4)合肥市卫生局职位(职位代码101—119)进入专业知识考试入围比例为1:4,其他各单位职位入围比例均为1:3。
2、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1)基础知识考试
合肥市卫生局医、护、技职位(职位代码为101—106、108—112、114、115、117、118),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医学专业职位(职位代码为124、125),合肥市民政局医学专业职位(职位代码为147、148)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测试》和《医疗卫生基础知识》;其他职位笔试科目均为《职业能力测试》和《综合知识》。
笔试时间:2007年9月8日
8:00—9:30 《职业能力测试》
10:00—12:00 《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
《职业能力测试》占50%,《医疗卫生基础知识》或《综合知识》占50%。
(2)专业知识科目考试
专业知识科目考试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基础知识与专业知识科目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
(4)体检、考核人选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分数相同,按专业知识科目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体检不合格,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
3、聘用手续、待遇
对体检和政审公示无异议人员,合肥市人事局发放准聘通知书,招聘单位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2005年第6号令)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必须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期内各项待遇与在职在编人员相同,人事关系实行人事代理,人事档案转入合肥市人才市场。被聘用人员首聘期两年,其中在职人员试用期6个月,2007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没有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或首聘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
合肥市人事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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