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我妈妈
2007年3月24日我和妈妈(李忠霞)从广东省汕头市乘坐汕头至河南商丘的大巴客车,25日上午早晨五点半左右,车行至合徐高速凤阳段103公里处,与前面的货车追尾,造成我妈妈右前臂断离,我从客车上把我妈妈抱出来,就拨打了本地120,当时120说本地没有高速入口,无法上高速,让我拨打0552120,我就拨打了0552120,同时,给我爸打了电话,并用电线把伤口扎好,以防失血过多,大约过了一个多小时,来了一辆救护车,我们和其他三位受伤者一起上了救护车,车上有一名司机,一名医生,一副担架,他们没给妈妈采取任何抢救措施。大约四十分钟,我们到了蚌埠市朝阳医院(龙湖区延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我妈妈自己走着上了二楼手术室,一个医生拿着一张纸,让我签字,签名,并让我妈妈也签字按了手印。大约过了二个小时,手术室里面的专家(院方请的医生),出来吸烟,吃鸡蛋,我问他我妈妈情况怎么样,他说,你妈妈不要紧基本稳定,手臂保证能接上,可能以后活动不方便,不会像以前那样灵活。我又问他我妈妈其他还有什么伤吗,医生说,没有,就伤着一个右臂。这个医生做手术期间共出来三次吸烟,外面的护士往里送药也没换工作衣(手术服)大约在三点多,我妈妈从手术室抬出来,抬到一号病房,我在床前问我妈疼吗,我妈妈说疼,我又和妈妈说了一会话,大概十多分钟,我姥姥、奶奶和我伯伯就来到了。
患者的家属到医院病房看到了李忠霞(患者)伤臂都很伤心,和李忠]霞说了几句话问了问情况以后,就去找医生了解手术情况,医生说手术很成功,其它部位都没受伤,我们问王院长,你们这个医院很小,设备不好,能接好吗?王院长说:“放心吧,我们朝阳医院是蚌埠市最好的接骨医院,不会有问题”,患者家属提出要求,要求转入其它大医院,王院长不同意,说让我们放心,手术很成功,等恢复一段时间后,再二次手术就好了。王院长说,八个小时后可以吃点东西进食,期间,患者家属在病房和李忠霞说话,并听患者讲述车辆发生的经过,并给其它亲人通电话,让他们放心,患者精神状态很好。到了晚上十点钟家属给李忠霞喝了半袋奶,家里来的人都没睡觉,全部守着患者,她睡一会醒一会,大约26日凌晨4点钟又给她喂了一袋奶,26日早上七点多钟家属给她喂一碗豆粥,上午九点多医生给患者换了一次药,中午患者感到右臂胀疼,家属找医生(一名姓朱的医生),医生说你这种情况很正常,没事,像你这样需要三天疼,大约下午四点左右患者疼的受不了,家属去叫值班医生,医生和护士到病房看后,给家属说,像患者这种情况需要在手面部位放血,我们问医生为什么要放血,医生说,像你这种情况需要手部放血排毒,把断臂里的毒素排出来,促进血液循环。听医生解释后,医生说叫我们到病房外等候,我们站到门口看到医生开始用刀片在患者手面部位划开了一个口子,大约有三四公分长,让血漫漫往外渗,他们就走了,过了一个多小时,患者感到难受,并血压不稳,家属把朱医生叫来,朱医生过来看后,说这是血液开始循环了没事,我们发现患者背后有大片的血,就找朱医生要求输血,朱医生说不要急,血库没血了,去外院调血去了,接着朱医生把患者丈夫陈伟叫到一个房间,说病人没事,你要给病人做好工作,配合治疗,手术很成功,并且让陈伟签了一份 危急
通知书,回到病房后,一会我们催着朱医生要求输血,催了好几次,大约在八点半左右,值班的护士拿来了一袋血,给患者输血,十二点血输完,又给患者输了一瓶脂肪乳,四点左右,脂肪乳输完,就出现血压不稳。患者母亲叫医生,值班朱医生看后,没说什么,他又叫其它医生,一会又叫了王院长,过来看病人,看后什么也没说,他又打电话叫(他们说专家)过来抽血化验,换了几个部位,抽了几次都没抽出来血,大约折腾了二个多小时,于早晨七点多院长和几个医生商量后,叫来患者丈夫陈伟签字后转到蚌埠市第三人民医院,ICU重症监护室,患者到了三院,ICU的值班医生,就说王院长,你看你们的病人缺血都成什么样了,干什么到现在才送来,患者已经休克昏迷不醒,全身无知觉,脸色仓白无血色,并问有病历吗?王院长说:“有有”,医生说:“有病历,把病历拿过来。”病人进入病房后,王院长就走了。患者家属27日上午找到王院长要求提供病历供三院参考,王院长仍拒绝提供病历,患者在三院经过全力抢救,直到29日下午四点二十分患者死亡,朝阳医院王院长的病历都没给三院提供,到30日中午当着区卫生局的领导王院长让我们交够七万元的医疗费再给复印病历,后经卫生局领导多次协调在卫生局王院长把复印病历交给了患者家属,就是这样不该发生的事,在当代医疗条件完全可以救治好的情况下,由于蚌埠朝阳医院(龙湖区延安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的医生不负责任,让一名37岁的年轻生命离开了我们。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15955209651
200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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